北京:深化以質量為核心的建筑市場信用機制建設,提升住宅工程質量
2021年04月09日

為解決住宅工程質量突出問題,北京市住建委針對在建以及交付兩年以內的住宅工程開展了質量提升專項行動(以下簡稱“提升行動”),落實了加強法規標準建設、系統治理突出問題、強化關鍵環節監管、創新健全保障機制等重點任務。
其中為創新健全保障機制,北京還在以質量為基礎、以信用為核心的建筑市場監管機制基礎上,逐步形成了以質量為核心、獎優罰劣的信用機制,并推動質量信用體系成為建筑市場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具體而言,北京市聚焦質量信用體系,從信用評價應用、懲戒激勵機制、質量信用體系三方面入手開展了系列工作。
一、拓展信用評價應用
工程質量信用評價是構建企業、政府、協會、公眾等質量共同治理體系的基礎:通過信用評價掌握住宅工程質量全局,還能通過建立競爭機制、實施差別監管,推動施工現場與交易市場的“兩場”聯動。
為構建以工程質量為核心的建筑市場體系,北京市持續針對住宅工程質量開展信用評價,并積極拓展信用評價應用:一方面推動企業信用評價結果與招投標掛鉤,另一方面根據信用評價結果,分類實行差別化監管。

通過將工程質量管理與建設工程招投標掛鉤,能夠實現施工現場與建筑市場的聯動對接,從源頭上堅決杜絕質量事故發生。因此在2020年12月印發的《關于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的實施意見》中,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門也提出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工程質量管理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建立招投標與工程質量信用管理聯動機制。當然,參考上海市住建委出臺《關于在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中使用在滬建筑業企業信用評價結果的通知》,北京市亦可以專項政策推動企業信用評價結果與招投標掛鉤。
此外結合工程質量信用評價結果,對建筑市場主體在市場準入、資質認定、行政審批、政策扶持等方面實施信用分類監管,將在行業內部建立起競爭機制;并有利于深入探索工程質量信用分類監管機制,為更科學地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提供基礎。
二、建立懲戒激勵機制
建立懲戒激勵機制,是加強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深化以質量為核心的建筑市場信用機制建設題中應有之義。


三、完善質量信用體系
質量信用體系是推動住宅工程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為引導建筑企業建立質量誠信自律機制,北京市還需不斷加強質量信用體系建設,從行政手段入手形成質量誠信之風。
在提升行動的基礎之上,北京市住建委已于近日印發《2021年建筑工程安全質量監督工作要點》,強調要完善安全質量狀況測評與建筑市場信用評價聯動機制,將項目智慧工地創建和安全質量狀況測評納入企業信用評價指標體系;還于近日制定了《北京市建筑市場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擬從加強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的角度,深化以質量為核心的建筑市場信用機制建設。

未來,北京市還可從質量信用信息認定、記錄、歸集、共享、公開、懲戒和信用修復各環節入手,著力解決失信行為界定不準確、失信懲戒措施濫用、信用修復機制不完善等問題。如圍繞失信懲戒,住建領域可綜合運用行政性、市場性、行業性、社會性約束和懲戒以及法律法規、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際聯席會議確定的其他懲戒措施,并定期更新行業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經審定后向社會公布并組織實施。
在此基礎上,北京市還可健全工程質量治理制度機制:盡快構建優質優價的質量治理體系,在土地招拍掛時建立質量品質競爭機制;開展質量風險分級管控和測評工作,構建以質量為核心的建筑市場和施工現場聯動機制,有效實現差別化監管和精準監管。堅持問題導向、主攻薄弱環節、注重長短結合、實施標本兼治,未來北京市還需全面總結提升行動經驗,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開展常態化重點治理。
在深化以質量為核心的建筑市場信用機制建設過程中,還應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中的聯動作用:工程質量保險等市場機制作用發揮不明顯,亦是北京市需要直面的問題——盡管北京已積極推進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但未來還需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切實推進相關項目實現應保盡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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