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電子保函平臺是什么?概念、特色和價值?
2021年04月22日
一、概念定義
第三方電子保函平臺,也稱電子保函平臺或電子保函服務平臺,是指在公共資源交易管理領域由第三方市場主體搭建的保函管理服務信息化系統平臺。
通過獨立建設或嵌入各地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第三方電子保函平臺能夠提供兼容保證保險、銀行保函、擔保保函等多種保函形式的電子保函平臺服務;同時具有交易項目專業全領域覆蓋、交易全過程留痕、交易過程實現全程電子化、信息可追溯查詢等平臺優勢特點,有利于推動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促進招投標市場監管,規范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秩序。
二、平臺特點
全線上化系統操作。實現了電子保函從申請、開具、傳輸、管理、運用到索賠6大環節的電子保函全流程電子化辦理:投標人在線選擇保函開具機構發起保函辦理申請,金融機構在線進行審核開具,招標人根據交易情況在線實施索賠操作。投標企業“足不出戶”,即可實現電子保函業務“全程網辦”,流程簡、成本低,為營造高效便利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環境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
全過程數據留痕 數據加密溯源。建立了規范的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與內控機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證信息安全。同時,基于區塊鏈存證技術,能夠對上鏈數據進行可信存證,確保交易數據可溯源、不可篡改,減少業績等信息造假現象,提高信息透明度和安全性。同時,能夠與相關司法部門的系統對接,為處理交易糾紛提供可信的證據鏈。

三、平臺價值
(一)推動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發展
將傳統投標保證金管理活動由線下轉為線上,運用電子保函形式代替現金保證金,實現保函從申請、審核、支付、開具、傳輸到運用的業務全流程電子化辦理,推動著國內招投標管理活動的全流程電子化發展。
第三方電子保函平臺將傳統投標保證金管理活動由線下轉為線上,運用電子保函形式代替現金保證金,實現保函從申請、審核、支付、開具、傳輸到運用的業務全流程電子化辦理,推動著國內招投標管理活動的全流程電子化發展。
(二)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
傳統投標保證金管理,存在占用企業大額資金、收取退還手續繁瑣、保證金管理矛盾糾紛較多等問題,為建筑企業形成沉重的資金與管理成本負擔,影響招投標市場活力。
提供兼容保證保險、銀行保函、擔保保函等多種保函形式的電子保函平臺服務,企業可以選擇保函代替現金保證金,有效減少了企業的資金壓力;同時,平臺將投標保證金管理活動由線下轉為線上,支持企業全流程線上化辦理,簡化了保證金業務辦理的各項手續,降低了企業的各項成本投入,助力優化營商環境。
(三)技術手段加持,加強市場監管
通過運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提供“企業信用評級”、“圍串標可疑性分析”、“企業基本戶自動比對”等風險管理服務,進一步加強招投標市場監管。

政策依據
2016年8月23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2016-2020 年建筑業信息化發展綱要》(建質函[2016]183 號),明確要積極探索建筑市場監管、工程建設監管的信息化。
2017年2月23日,國家發改委發布《“互聯網+”招標采購行動方案(2017-2019年)》(發改法規〔2017〕357號),提出創新電子化行政監管,結合“互聯網+政務服務”建設,抓緊搭建電子招標投標行政監督平臺,以行政監督的無紙化推動招標采購全流程的電子化。
2019年5月29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19〕41號),文件提出要健全平臺電子系統,促進數字證書(CA)跨平臺、跨部門、跨區域互認,推動電子營業執照、電子擔保保函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應用,降低企業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2019年6月20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六部委聯合發布《關于加快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行工程擔保制度的指導意見》(建市〔2019〕68號),在行業監管方面提出“積極發展電子保函”推進“互聯網+市場監管”的全新監管要求。
2020年2月8日,國家發改委發布《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積極應對疫情創新做好招投標工作保障經濟平穩運行的通知》(發改電〔2020〕170號),工作目標明確:大力推廣使用保函特別是電子保函替代現金保證金,實現在線提交、在線查核。鼓勵調整紙質保函提交方式,建議招標人在開標前不強制要求提交紙質原件。
2020年7月15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24號),文件提出要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降低小微企業等經營成本,在工程建設、政府采購等領域,推行以保險、保函等替代現金繳納涉企保證金,減輕企業現金流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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