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監管”加速!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5月15日啟用
2021年04月26日

為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很多省市城市陸續建立了滿足各自實際需要的質量安全信息化平臺,但整體而言,仍存在著功能模塊不完整、數據標準不統一、分析指標不全面以及各信息平臺的數據無法實現交換共享等問題。
因此結合此前推進的全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建設,此次住建部構建起了覆蓋建筑施工安全監管、工程勘察設計質量監管、工程質量監管、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等業務的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以下簡稱“平臺”),也將全面推行“互聯網+監管”模式,以信息化手段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大力促進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

一、全面推行“互聯網+監管”模式
此前在2019年《關于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的指導意見》中,住建部便圍繞政府工程質量監管責任的履行,提出要全面推行“互聯網+監管”模式;在2020年,住建部也于《關于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房屋市政工程開復工質量安全工作的通知》中強調堅持分區分級精準復工和監管,高風險地區原則上采用“互聯網+監管”方式進行抽查。
因此隨著“互聯網+監管”模式成為疫情期間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重要保障,住建部也著手啟用平臺,集成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業務信息系統、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數據中心、工作門戶以及公共服務門戶,全面推行“互聯網+監管”模式。


二、提升工程質量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
平臺以工程項目管理為主線,以現代化信息技術為手段,能夠以貫穿工程項目生命周期全過程的質量安全監管信息系統,有力地扼住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咽喉。
以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核心環節——施工為例,平臺覆蓋有許可管理(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人員管理(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管理、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過程管理(建筑起重機械管理、工程項目安全監督檢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管理)、監督管理(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查處、施工安全監督機構及人員管理)等業務,能夠推進信息技術與質量安全管理的深度融合,提高主管部門的監管效率,促進企業形成對質量安全風險全過程的管理機制。

因此通過實現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業務的信息化開展、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數據的信息化集成、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服務的信息化操作,平臺將支撐主管部門辦理各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業務、向社會公眾提供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數據和政策法規查詢等服務,提升監管工作效能和政務服務能力。
未來依據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平臺還可充分利用國家“互聯網+監管”等系統建立風險預判預警機制,及早發現防范苗頭性和跨行業跨區域風險,全面提高監管效能、長遠提升監管水平。
三、促進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
聚焦全國工程質量安全信息化管理方面的突出問題,平臺圍繞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以數據共享為切口,進行了一系列機制創新與制度安排。


可以期待,未來平臺還將作為智慧建造的重要保障,通過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數據在勘察、設計、生產、施工、交易、驗收等環節的有效傳遞、實時共享和智能關聯,為智能設計、智能制造、智能施工、智能運維各環節保駕護航。
以信息化手段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無疑是信息時代向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提出的最新要求。未來,主管部門還可打造以“GIS+BIM+人工智能物聯網(AIOT)”為核心的城市信息模型(CIM)平臺,鼓勵通過非接觸式監管方式提升監管效率,持續提升監管工作效能和政務服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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