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標管理數字化轉型發展:應用場景與價值意義
2021年07月22日

一、招投標管理:三大問題挑戰
在不斷優化完善的各項管理制度與快速創新應用的各類科技力量推動下,傳統“招投標”市場交易方式正面臨全新的發展變革,“招投標管理”也面臨以下三方面的轉型挑戰:
當前監管模式下,有些地方仍然采取傳統的跑開標現場、電話、甚至紙質文件送達等方式進行監管,即使在電子化程度較高的部門,仍然存在因電子化程度、標準不一,招投標服務模式采用紙質和電子雙軌制并行運行的情況,不同程度上也給交易主體增加了操作負擔,降低了交易效率。這些情況與目前優化營商環境、簡政放權的政策要求不相適應,同時也容易造成監管缺位或越位、誠信監管不到位等問題。
依照《招標投標法》的規定,招投標監管體系遵循屬地管理原則,各地監管部門均按照當地的管理要求進行監管,招投標監管信息跨區域共享既存在制度上的障礙,也存在技術匹配上的障礙。因此,各地在招投標監督管理過程中出現了資源整合不夠、互聯互通不足、區域協同不夠、異地違規難監管等現象,極大的制約了監管效果。
招標投標的各個環節存在相互割裂,與招標投標相關的合同履行也存在相互割裂。這樣的業務操作形式,不僅差錯率高,質量無法保障,而且極其不利于信息共享,致使招投標工作階段難以與合同履約階段有效銜接,“履約監管”和“兩場聯動”等先進理念和管理方法難以落實。新時期,招標投標既有良好的機遇,同時也面臨巨大的挑戰。

二、招投標數字化轉型發展
在數字化轉型發展不斷改革各個行業生態的當下,招投標管理數字化轉型發展也日益成為招投標管理探索發展的全新方向,并為傳統招投標管理帶來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實現招投標監管與服務數字化轉型,將進一步匯聚整合政府部門數據與行業市場主體的招投標過程數據信息,為建筑市場宏觀分析、監管政策決策、服務市場主體提供強有力的數據支撐,最終實現“宏觀態勢清晰可見,監管政策及時準確,公共服務精準有效”的行業應用體系,全面實現“理政、監管、服務”三層面的創新發展。
一、基于互聯網的全流程電子化招投標交易服務
充分利用數字化信息處理和業務協同能力,實現在線招標、網上投標、不見面電子開標、遠程異地評標的全流程電子化操作,從而改變紙質和電子雙軌制并存的現狀,進一步方便招投標主體操作,同時提升招投標行業整體運行效率。
二、基于BIM的三維可視數字化招投標交易服務
充分借助BIM技術易共享和易協同技術優勢,在招投標環節實現“參數化配置、可視化表達、數字化分析”,使標書評審環節更加直觀高效,并且有效的將招標投標信息向施工履約環節進行傳遞,對后續施工過程的監管提供依據,極大的避免招投標和施工過程“兩張皮”的現象,大幅促進了招投標市場管理的質量提升。
三、基于大數據的在線數字化監管
依托大數據這一發現新知識、創造新價值、提升新能力的新一代信息技術和服務業態,充分挖掘各地交易中心積累的海量、實時、精準的電子化交易數據,實現實時自動跟蹤分析和監測預警,及時發現查處交易活動中的違規和腐敗行為。

三、招投標數字化轉型發展價值意義
隨著創新應用的持續涌現,招投標監管與服務數字化主要在下面三方面凸顯其價值和意義:
基于互聯網的電子招投標打破了地域差別和空間限制,實現了信息的廣泛及時傳播,進一步提升了信息處理和傳播效率,增強了信息的透明度。不同地域的投標方可通過網絡獲取招標信息,實現在線招投標,降低了操作成本,提升了招投標效益。招投標操作實施電子化以后,相關的信息處理和業務操作均采取信息化手段展開,大幅提升了相關業務環節的操作效率,提升了業務操作的準確度,使得招投標全過程的操作效率大幅提升。
利用BIM和其他技術的融合應用,實現了方案展現更直觀、標書文件更集成、信息共享更便捷的效果。通過引入BIM技術,使得評標系統能夠在建設工程全生命周期的應用BIM模型,為后續環節的應用提供條件。另外,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投標人簡單復制修改的情況,有效規避圍標串標現象發生,同時,通過評標行為大數據全面檢視評標專家操作,提升對評標專家監管水平。
交易違規行為具有隱蔽性,傳統手段難以有效防治。大數據可以根據交易行為數據的蛛絲馬跡,通過交易行為風險檢測模型,還原并捕捉市場交易主體陪標、圍標、串標等交易違規痕跡,使違規行為暴露在陽光下,無處遁形。大數據改變專家填報回避承諾書的方式,通過引入外部公安、稅務等外部數據,強化專家回避機制,防止出現打人情分、甚至參與圍串標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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