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暴雨損失慘重!哪些保險能為巨災買單?
2021年08月04日

2008年汶川地震后,保險賠付了11.6億元;2012年北京暴雨,保險賠付11.3億元;2019年“利奇馬”臺風,保險賠付了40.31億元。隨著保險覆蓋率的不斷提高,河南水災的保險賠付規?;驅撓職v史新高。
河南省防汛救災新聞發布會披露,截至7月28日,河南保險業共接到理賠報案41.23萬件,初步估損98.04億元。其中涉及人民群眾財產安全較多的車險報案22.64萬件,估損金額64.12億元;家財險報案17.12萬件,估損金額2.84億元;農險報案9452件,估損金額2.96億元。
此前截至22日12時,企財險報案1073件,估損4.98億元;工程險報案107件,估損1.07億元;意外險報案200件,估損1630.15萬元;其他險報案265件,估損5310.8萬元。此外,承保鄭州地鐵財產一切險、建工險、公眾責任險合計報案估損1.44億元(該數據包含在總體估損金額中)。

一、財產損失怎么辦?
對于強降雨造成的城市內澇、車輛農田被淹、房屋倒塌等問題,一般來講,大部分財產損失保險都能將自然災害納入承保范圍。
以企業經常投保的財產保險為例,一般有財產基本險、財產綜合險和財產一切險三個常用險種,財產基本險僅承保火災、爆炸、雷擊、物體墜落、停水停電停氣等責任,但綜合險和一切險則包括了洪水等責任。也就是說,在投保了足額的保險后,遭遇洪水導致損失,都可以在保險下得到理賠。


二、車輛涉水如何賠?
暴雨過后,如果出現車輛進水、泡水的狀況該如何處理?華商報記者咨詢了多位保險公司專業人士了解到,對于普通燃油汽車水淹受損,如果購買了車損險,則以車險改革的時間點(2020年9月19日)為界限,賠付存在差異。
2020年9月19日,機動車保險進行了綜合改革,將之前需要單獨購買的機動車全車盜搶、玻璃單獨破碎、自燃、發動機涉水、不計免賠率、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等保險責任,都并到了車損險里。如果是車險改革之后購買的車損險,已經將發動機涉水險包括在內,無需單獨購買,車輛無論是靜止停放受損還是行駛過程中被淹受損都可以獲得理賠;在此之前的保單,車主則需注意是否購買了涉水險,如果只購買了車損險,在處于停放狀態下的、沒有啟動過的情況下,被水淹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將按約定進行理賠,而行進過程中被淹,保險公司只賠付發動機以外的損失,如果同時購買了涉水險,包括發動機在內的損失,保險公司都會賠付。
保險業內人士提醒,需要注意的是,無論以上何種情況,如果涉水熄火后二次啟動,保險公司將不會對車損進行賠償。車主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應第一時間撥打保險公司的理賠熱線進行報案,等待救援或拖車處理。

三、天災到底怎么抗?
從國外經驗來看,除了要加強對自然災害的“監測-研判-預報-預警”流程,巨災保險的配套措施也十分重要。過去20年里,不止中國,世界各地因極端氣候造成的自然災害發生率都在大幅上升,基于巨災風險的巨大破壞力和正常風險保障機制難以應對,建立相應的巨災保險機制便成為許多國家的必然選擇。
2014年國務院頒布“新國十條”后,巨災保險制度在部分省市進行了嘗試與探索,我國各地政府推動巨災保險行動也明顯加速:云南大理首個農房地震保險,深圳市、寧波市啟動巨災保險,廣東、浙江、福建廈門等臺風暴雨多發地推出臺風暴雨洪水為主要責任的巨災保險,在機制上主要以政府出資、保險公司或聯合體承保方式運行,提高了當地居民和社會抵抗巨災風險和損失的能力。但由于我國各地自然災害類型不同,巨災保險發展帶有很強的地域性,因此上述試點的險種最終并沒有得到普及。

就在7月23日,中國銀保監會再次印發通知,就保險業參與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提出工作要求,以進一步夯實保險業經營基礎、有力服務國家自然災害防治體系和防治能力建設。也期待我國持續推動巨災保險試點和立法,早日將更多的自然災害納入保障范圍。
▎本文來源于鳳凰網、華商報等,如涉及版權問題請及時聯系處理。

浙公網安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