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IDI保險小額賠償風險,保險公司如何建立合理理賠機制?
2021年10月27日

毫無疑問,如何重點發展TIS質量風險管理服務,同時建立有效保險理賠機制,將是我國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的發展重點。前者,通過近年來國家與行業的共同探索努力,在組織機構、行業規范與人才積累等方面都得到初步發展;而后者,由于IDI保險理賠區別于一般財險理賠,因此,想要建立一套切實有效的理賠機制依舊需要解決一些發展難題。
IDI保險常見的保險責任范圍包括:
陽臺、雨蓬、挑檐等懸挑構件和外墻面坍塌或出現影響使用安全的裂縫、破損、斷裂;
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出現影響結構安全的裂縫、變形、破損、斷裂;
屋面防水工程,外墻面的防滲漏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的滲漏;
圍護結構的保溫工程出現影響使用安全的脫落、開裂、破損。
在上述保險責任范圍中,涉及主體結構或局部結構、地基,由于倒塌、坍塌、不均勻沉降等原因導致的質量安全事故,通常具有損害程度較重,修復難度較大,理賠金額較高的特點,但這類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的頻次一般不高。
而相較之下,如涉及屋面、外墻面、衛生間、房間或保溫工程,出現滲漏、開裂、破損等局部小額賠償質量問題,則更為頻發。這類質量問題,通常不會造成很大的損失,但由于發生頻次很高,不僅增加著整體保險索賠率,還對保險公司的理賠機制帶來很大挑戰。

IDI保險小額賠償風險問題
相較于一般財險理賠的賠償方式,IDI保險理賠工作的重點更趨向于對建筑質量缺陷問題的修復還原,因此,相應的,其理賠工作除了常規的定損、核損,還包括對相應質量缺陷的實際維修工作。

依據北京發布的《北京市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暫行管理辦法》規定,IDI保險理賠工作應在上述規定時間內有效開展。按照正常財險理賠流程,或針對前文所述的事故發生頻次不高的IDI保險事故,這樣的理賠機制是沒有問題的。
但在IDI保險實務中,涉及建筑主體機構、地基等質量缺陷問題的大額賠償事故并不多見,反而是一些局部滲漏、開裂、破損等小額賠償問題易發高發,這就導致在一定時間內,IDI保險小額索賠率偏高,保險公司出險頻繁,反復進行同類質量缺陷問題(如衛生間滲漏)的重復性定損核損、維修工作,造成大量的人力成本、時間成本浪費,理賠效率低下。
同時,由于一些小額賠償問題的實際維修并不難,但受到保險公司既定理賠流程的影響,無法及時有效得到維修,對業主合法權益造成影響。

小額理賠風險處理辦法
免賠額與小額賠償理賠機制建立
針對上述小額理賠風險問題,通過借鑒國外發達國家成熟IDI保險發展經驗,同時結合我國具體國情,主要可以通過以下兩方面嘗試解決。
IDI保險制度最早起源于法國,而后逐漸應用推廣于世界各國。法國IDI保險的發展特點即是索賠率較高,主要原因就是其并未設置免賠額,這樣的直接結果就是小業主只要出現保險責任范圍內的質量缺陷問題,不論大小都選擇保險索賠。
而同樣實行IDI保險制度的西班牙則增加了免賠額的規定:建筑質量缺陷損失,若為同一原因造成的累積損失低于該工程資產額1%者為免賠,超出部分保險公司賠償。對于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用戶還可以找開發商。這種方式是值得國內IDI保險發展借鑒的。
國內IDI保險的試點應用在不同地區體現出不同的發展特點,這一點在建立合理理賠機制上也有體現,如北京提出保險公司應組建滿足需要的專業維修隊伍,提供專業、快速的理賠服務;而上海則提出保險公司與物業公司合作,小額賠償問題可以由專業的物業公司代為報險、維修解決。
就目前而言,國內保險公司在發展IDI保險業務中的一些專業服務力量還尚不完備,其中就包括對相應質量缺陷問題定損、核損、專業維修的人員、技術、組織力量積累,因此,兩地的理賠機制指導,保險公司選擇與有經驗的物業公司合作更為合理。小額質量缺陷問題發生后,業主首先向物業公司尋求解決,由物業公司代為報險處理,并組織維修工作;大額質量缺陷問題則交由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評估,并由保險公司負責組織維修。
但這種方式下,報險公司將會面臨新的風險,即可能出現的道德風險問題。因此,長遠發展來看,建議保險公司建立自有的線上理賠平臺,同時組建自有維修隊伍,業主發現質量缺陷問題,可以即時登錄線上平臺進行報修,小額賠償問題,經由系統處理可以及時得到解決;大額賠償問題,也可以通過后臺交由專業質量檢測機構進行定損評估,而后進入正常理賠流程解決。
近年來,IDI保險在國內發展迅速,但相較發達國家保險市場依舊處于初步發展階段,因此,在不斷取得發展成果的同時,我們也不斷面臨著新的發展問題,如:TIS質量風險管理服務的發展問題,小額賠償風險問題,只有重視并解決這些問題,IDI保險保障制度的發展才能更加完善,發揮的保障作用才能更加強大。

浙公網安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