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相關政策發展梳理

2022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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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自2017年開始,就明令要求高危行業應當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以下簡稱“安責險”),開始試點強制推行安責險。近年來,隨著政策的推動,立法的不斷完善以及各地試點的成功經驗越來越多,安責險的發展進入了上升通道。

2021年國家和各省市地區相繼發布推動安責險發展的相關政策,從目前來看,安責險未來或將在全國范圍內作為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的必要條件,有望演化成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體系。為便于建筑、施工企業、保險領域從業者理解這一趨勢,也便于監管機構驅動創新,本文就2021年全國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主要省市政策進行了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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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政策


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定


2021年6月1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定》,文件中明確提出:國家鼓勵生產經營單位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屬于國家規定的高危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二、《應急管理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緊急通知


2021年9月7日,國家應急管理部發布《應急管理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緊急通知》,文件提出:依法依規做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工作,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相關規定,認真開展自查自糾。針對各類問題和違法違規行為嚴肅查處,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強化監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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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地區政策.


吉林省

《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推進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通知》


2021年1月11日,吉林省住建廳發布《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推進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要切實履行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積極主動投保;督促保險機構履行事故預防責任,提升服務能力;充分發揮建設工程安責險信息化平臺作用,實現數據共享。


廣西省

《關于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通知》

2021年2月24日,廣西省應急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通知》,就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進行部署,文件提出:要進一步做好安責險推動工作,積極支持新一屆保險經紀機構和保險共保體開展工作。各地要將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情況納入市級政府安全生產履職考核和安全生產工作巡查內容;將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作為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的必要條件。


江蘇省

《江蘇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


2021年11月10日,江蘇省住建廳發布《江蘇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文件提出:全面推行建設工程安責險,本省范圍內的所有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包括新開工及已開工項目)均需投保建設工程安責險。新建工程應當在辦理施工許可手續節點前投保建設工程安責險,應當投保建設工程安責險的投保項目不得延遲投保、退保。


《2021年無錫市建筑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工作要點》

2021年3月17日,無錫市住建局發布《2021年無錫市建筑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工作要點》,文件提出: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支持保險機構開展事故預防技術服務,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關于在泰州市區建筑施工行業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通知


2021年6月8日,泰州市住建局發布《關于在泰州市區建筑施工行業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通知》,文件提出:明確安責險保障范圍包括從業人員、第三者責任及相關費用。施工企業承接項目后,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主動投保建工安責險,且不得無故退保,相關部門負責協助推進建工安責險實施和事故預防工作。


《關于在徐州市市區建筑施工行業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通知(試行)》

2021年7月19日,徐州市住建局發布《關于在徐州市市區建筑施工行業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通知(試行)》,文件提出:徐州市市區范圍內的項目施工企業必須投保徐州市建工安責險。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牽頭組織,保險服務機構負責具體實施,施工企業承接項目后,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主動投保建工安責險,且不得無故退保。


廣東省

《廣東省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方案》

2021年4月9日,廣東省應急管理廳發布《廣東省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方案》,文件提出:在高危行業領域大力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對安責險的保障范圍進行明確,保險費率進行浮動費率,對事故預防和保險理賠等提出新的要求和建議。


《佛山市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事故預防服務試點工作方案》


2021年6月28日,佛山市應急管理局發布《佛山市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事故預防服務試點工作方案》,文件提出:在全市中選擇1-2個區和部分重點行業領域作為示范點,開展安責險“服務+監管+推廣”為一體的綜合試點工作。


浙江省

《加快推進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的通知》


2021年11月1日,浙江省建設廳發布《加快推進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的通知》,文件提出:要積極推動建筑施工領域安責險工作開展,加快投保進度,確保在2021年11月30日前實現房建市政工程安責險100%投保;將安責險制度推進情況納入年度全省建設系統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并要求開展安責險信息化監管服務平臺建設。


《杭州市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方案》

2021年6月23日,杭州市安委辦發布《杭州市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方案》,文件提出:要求在建筑施工領域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對安責險的內涵內容、投保主體及保險期限,費率機制等進行了明確,同時明確安責險監督管理要求,將安責險工作納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項目評優評杯、信用等級等評價體系。

《關于推進杭州市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15日,杭州市建委正式發布《關于推進杭州市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在建筑施工領域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將商業保險的風險專業化控制和社會保障功能,引入安全生產監管體系,以“安全+保險+服務”的模式,形成政府主導、企業負責、社會化保障的風險防控體系,構建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風險防范長效機制。

北京市

關于明確2021年全市安責險制度建設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2021年8月13日,北京市應急管理局發布《關于明確2021年全市安責險制度建設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文件提出:嚴格落實安責險推進工作,確保取得實效;科學指導保險機構為安責險參保企業開展事故預防工作,加強指導各區保險機構開展保險服務工作,有效推進安責險制度建設。


河北省

《河北省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細則》


2021年10月13日,河北省應急管理廳發布《河北省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細則》,文件提出:進一步規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堅持風險防控、費率合理、理賠合法及時的原則,按照政策引導、政府監管、市場運作的方式開展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


山東省

《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領域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的指導意見 》


2021年9月1日起,山東省住建廳實施《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領域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的指導意見 》,文件提出:建筑工程施工企業應當依法投保安責險。對于不依法參保的,責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依規予以處罰,另外引入市場機制和社會力量強化安全生產綜合治理,充分發揮保險機制的風險評估管控和事故預防功能,進一步提升建筑施工本質安全水平,切實保障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云南省


西雙版納州關于轉發云南省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細則的通知


2021年8月30日,云南西雙版納州應急管理局發布《關于轉發云南省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細則的通知》,文件提出:推進高危行業領域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高危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未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進行責令整改和處罰,建立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聯席會議機制,充分發揮保險在促進安全生產中的經濟補償和社會管理功能。


甘肅省

《關于在高危行業領域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意見》


2021年3月19日,甘肅省應急管理廳等七個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在高危行業領域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意見》,文件提出:在全省高危行業領域統一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投保應覆蓋全體從業人員,并實行同一保險金額標準,不得因用工方式、工作崗位等差別對待。保險機構必須為投保單位提供事故預防服務,將嚴格開展事故預防服務和建立保險理賠服務機制。


江西省

《關于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緊急通知》

2021年9月13日,江西省應急管理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緊急通知》(贛應急字〔2021〕138 號),文件提出:要求各地、各單位要從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政治高度,提高對依法依規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重要性的認識,提高高危行業領域企業投保安全生產責任險的責任和意識,充分發揮安全生產責任險的事故預防功能,有效防范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做出了工作部署。 


福建省


《關于在高危行業領域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實施意見》

2021年12月28日,福建省應急管理廳等七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在高危行業領域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文件提出:在省內高危行業領域強制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鼓勵其他行業領域積極投保。


貴州省


《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非金屬礦山、金屬冶煉等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29日,貴州省應急管理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非金屬礦山、金屬冶煉等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全面加強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以下簡稱安責險)工作,加快建立市場化安全風險防控機制,有效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


上海市

《關于做好本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通知》

2021年9月10日,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做好本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十四五”規劃(征求意見稿)》

2021年10月15日,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十四五”規劃(征求意見稿)》,文件提出:在“完善工程質量安全保障體系”中提出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

《關于切實做好全市建筑施工行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通知》

2021年9月,三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切實做好全市建筑施工行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要求全市新開工和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實施安責險,未參保項目限于2021年9月30日前按規定完成投保,否則,將依照《海南省建筑市場誠信評價管理辦法(試行)》認定記錄其不良行為記錄,將其納入安全領域聯合懲戒“黑名單”管理。


湖北省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應急體系“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2021年12月2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應急體系“十四五”規劃的通知》,文件提出:在高危行業領域強制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督促保險公司為投保的生產經營單位 制度化。


遼寧省

《遼寧省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341號第三次修正)


2021年5月18日遼寧省人民政府發布《遼寧省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341號第三次修正),文件提出:在高危行業和重點領域強制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鼓勵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建立安全生產與商業責任保險相結合的事故預防機制。


寧夏自治區

《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應急體系建設“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2021年9月24日,寧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應急體系建設“十四五”規劃的通知》,文件提出:深入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及其事故預防技術服務規范,進一步擴大安責險推行和保障范圍。


青海省

《關于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通知》


2021年7月2日青海省安委會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全省范圍內高危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投保安責險除依法關閉取締、完全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外,應當投保安責險的生產經營單位應保盡保,不得延遲續保、退保;鼓勵其他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投保安責險。


陜西省

轉發《應急管理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緊急通知》

2021年9月8日,陜西省應急管理廳轉發《應急管理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緊急通知》,文件提出:扎實做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確保取得成效。省應急廳成立由廳主要領導牽頭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專項檢查工作專班,負責對全省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進行組織、指導和督查。


四川省

《深入推進高危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


2021年9月23日,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應急管理局發布《深入推進高危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文件提出:在全州范圍內深入推進高危行業領域安責險工作。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轉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緊急通知》

2021年9月14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應急管理廳轉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緊急通知》,文件提出:要依法依規做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工作,立即開展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自查自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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