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過程項目管理趨勢: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IDI保險
2020年11月05日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是以完成建設任務為目標,對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進行合理高效地計劃、組織、控制與協調的系統管理活動。
通過上述概念特點可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是一個整體的過程,雖然分為不同管理階段,但相互之間存在密切聯系,不可間斷。因此,成熟的項目管理活動應具有統籌性、集成化、全過程管理的特點。項目管理者能夠充分調動各類建設資源、協調各方建設活動主體、優化設計施工方案、防范應對各類工程風險,最終實現既定的質量、安全、進度、投資管理目標,完成項目建設。

我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的發展時間較晚,自上世紀80年代發展至今,主要經歷了“學習引進”、“試點研究”、“總結推廣”、“完善深化”與“創新發展”五大階段;初步實現了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的系統化、市場化與規范化。
但從項目管理的統籌性、集成化、全過程管理發展來看,盡管1988年國家開始試點實施工程監理制度,在制度設計中工程監理的監管職能可以覆蓋項目前期可行性研究、設計、施工直至項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建設過程,且監管權限包括質量控制權、進度控制權、投資控制權與安全控制權,即對項目建設實行全過程統籌管理。但在實踐發展過程中,工程監理的職能作用卻局限在施工階段的質量安全管理。同時,無論在工程承包、工程咨詢,還是工程保險等領域,其管理工作都呈現階段性、分散管理特點,整體上尚未形成具有統籌性、集成化、全過程的項目管理特點。
但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國家在建設工程領域大力推進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管理等模式;鼓勵引導保險力量參與項目建設,發揮有效風險管理服務,推進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實踐應用,這些政策舉動與行業發展趨勢表明我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已開始向著成熟項目管理模式轉型發展。

一、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
工程總承包是指承包商受業主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工程總承包商對承包項目的成本、質量、進度、安全等要求和目標實現負全面責任,可以將合同中的部分工作分包給分包單位,但對分包所負責的工作承擔連帶責任。
在這種承包模式下,工程總承包商能夠對各方建設活動主體、各階段建設任務、各項建設資源進行統籌管理,優化配置,克服傳統承包模式下,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相互制約和脫節的矛盾問題。實踐證明,工程總承包管理模式有利于項目管理者對工程質量、成本、進度與安全進行綜合控制,從而實現縮短工期、降低投資、保證質量,提高整體項目管理水平的目的。
從傳統工程承包到工程總承包,分散的階段性工程管理模式開始向著打通各個建設環節、各方建設活動主體的全過程統籌管理模式轉型發展,符合現代工程管理工作的真實內涵。

全過程工程咨詢,是指業主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將工程咨詢業務整體委托給一家企業,由該企業提供項目策劃、可行性研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程監理、造價咨詢及招標代理等工程咨詢服務活動。
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的“前身”也出自分階段的傳統工程咨詢管理服務,其實質是將原本勘察、設計、招標、監理、造價、施工等不同環節的咨詢服務進行有效整合與突破,最終形成能夠為項目管理者提供包括立項、規劃、勘察、設計、招標、造價、監理、施工等全流程咨詢服務的綜合管理服務。
需要注意的是,全過程工程咨詢并非將各個建設環節的原有工程咨詢服務簡單羅列,而是將各階段有機結合起來的全方位、全過程咨詢服務。

二、IDI保險&安責險
工程保險是上世紀80年代開始,國家在建設工程領域大力推進的一項重要風險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建設工程綜合財產保險、工程質量保險、安全生產保險、職業責任保險、工程保證保險、第三者責任保險及其它相關保險。其保險賠償功能,能夠為相關建設活動主體(業主、承包商、施工人員)包括項目本身在意外事故中遭受的損失損傷提供有效賠償保障,幫助其恢復生產生活,促進項目順利完工。
當然,成熟工程保險制度擁有的保險保障功能,并不只局限于風險事故后的賠償保障,還包括有效的事前風險防范與事中風險管理,即全過程風險管理服務。我國工程保險制度的起步時間較晚,長期以來,保險保障服務主要圍繞保險理賠展開。但近年來,隨著國家日益重視保險力量在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管理中發揮的作用,具有全過程風險管理服務的工程險種也相繼誕生,并快速發展。
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是以房屋住宅在保修范圍與保修期限內,因設計、材料、施工等原因導致出現的工程質量潛在缺陷為保險標的的工程質量保險。其保險特點即是引入了覆蓋建設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質量風險管理服務(TIS服務)。TIS服務能夠對建設工程從前期設計階段、建設實施階段到運營管理階段進行全過程的動態質量風險管理。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疏忽過失而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造成其雇員和第三者的人身傷亡及第三者財產損失時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責任保險。同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一樣,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也引入了全新的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服務。由第三方專業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服務機構,為項目安全生產提供覆蓋全建設周期的有效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服務。
無論IDI的TIS質量風險管理服務,還是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服務,保險公司都可以通過其擴展原有的保險保障服務,即由事后理賠進一步拓展為有效的過程風險管理。而對于項目管理者而言,則可以通過相應險種的投保,提高自身對于項目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的有效控制。
在傳統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中,各類管理活動大都因建設環節、內容、主體不同,呈現出現階段獨立、缺乏聯系、無法統籌管理與合理利用資源等管理缺陷問題。相較于成熟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這種管理模式特點顯然是脫節的,未來的項目管理發展方向必然是向著具有統籌性、集成化、全過程管理特點的管理模式發展。這一點,從國家近年來不斷推進的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IDI保險、安責險等項目管理模式與風險管理方式也能得到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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