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將迎統一規則!《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
2021年04月06日

早在2016年,國務院《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便要求建立健全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管理制度:由施工總承包企業在工程項目所在地銀行開設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由建設單位將應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費單獨撥付到該賬戶,由開戶銀行負責日常監管、確保專款專用。
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再次在工程建設領域特別規定中對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進行了系列規定,但實踐中存在的各地對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要求不一情況,也要求統一規定、規范管理。

意見稿共七章三十四條,從規范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開設和注銷程序、細化人工費用撥付和工資支付過程、加強專用賬戶管理與其他制度的融合等方面進行了規定。
一、規范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開設和注銷程序
除工程造價低、施工體量小、作業工期短、使用工人少的工程建設項目外,意見稿要求各類房屋建筑、市政、交通運輸、水利及各類基礎設施建設的工程建設項目皆需通過專用賬戶支付農民工工資。


二、細化人工費用撥付和工資支付過程
按照時間順序,農民工工資支付可分為人工費用撥付和工資支付兩個階段:建設單位將人工費用撥付至總包單位專用賬戶后,再由開戶金融機構通過專用賬戶支付農民工工資。意見稿也圍繞這兩個階段,強化了未撥付預警和總包代發工作。

聚焦人工費用撥付環節,為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中的“人工費用撥付周期不得超過1個月”要求,意見稿全面強化了未撥付預警工作:出現未按約定撥付人工費用等情況的,開戶金融機構應當于約定撥付日期的次日通知總包單位,經總包單位報告,相關部門應當納入欠薪預警并及時進行處置。
另外結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中的“工資保證金可以用金融機構保函替代”,為總包單位開具保函的金融機構也將在發生欠薪索賠后,依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開具的《資金劃撥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無條件地將農民工工資劃撥至專用賬戶。

三、加強專用賬戶管理與其他制度的融合
發展至今,工程建設領域已建立起分賬管理、工資專戶、總包代發、農民工實名制、維權告示等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作為其中重要一環,也需與實名制管理、總包代發制度等相輔相成。

另外從地方角度,意見稿亦可吸納創新經驗。如為破解工資專用賬戶資金大量結余而無法盤活的痛點,浙江推行的“零余額”賬戶,便通過專戶資金有序釋放機制適當降低人工費用分賬比例,為企業盤活了現金;在江蘇南京,施工單位未從工資專用賬戶按月足額支付工人工資至個人銀行賬戶,且未上傳至“南京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臺”的行為,將計入企業信用評價予以扣分。
正如意見稿所強調,未來各地還應持續完善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體系,堅持市場主體負責、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督,按照源頭治理、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標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工程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作為重要一環,也應嵌入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體系,在治欠保支工作中發揮出更加中流砥柱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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