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解讀—農民工工資支付履約保證保險

2021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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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定了四項基本措施:1)建立工資支付監控制度;2)推行工資保證金制度;3)推行企業勞動保障誠信制度;4)全面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行動計劃。


在工資保證金制度中引入保險力量來化解農民工工資風險,是工程擔保新時代的必然進程:早在2016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就發布《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資問題的意見》,首次提出“積極引入商業保險機制,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同年10月,經保監會備案同意,農民工工資支付履約保證保險這一農民工專屬保險條款正式設立。




農民工工資支付履約保證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向工程項目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的保證工程項目所在地的施工承包人按規定支付建筑務工人員工資的保險。


該險種除了是建筑企業在申請開工許可證時必須向住建部門提供的工資支付履約證明外,還是建設期間欠薪風險的外部控制,以及建筑企業未完全履行工資支付義務時的工資保障。這能夠從其保險主體、保險責任與保險性質等條款中得到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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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主體



根據保險條款,依法從事各類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將作為投保人,其依法招用的農民工將作為被保險人得到風險保障。其中,施工單位是主要投保人,投保保證保險以免繳工資保證金,節約資金成本;建設單位則多因承擔欠薪連帶責任而投保以防范風險。


實踐中,我國還出現了由政府作為投保人投保的農民工工資支付履約保證保險:2018年10月,由政府統一投保的全國首單農民工工資支付履約保證保險在浙江省麗水市景寧縣正式落地。不同于由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投保的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保險,此項保險針對的是承包方所繳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全部扣劃仍不足支付拖欠工資的情況,此時將由保險公司對不足部分工資承擔賠償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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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責任



在保險期限內,一旦投保人未向被保險人履行全部或部分工資支付義務,給被保險人造成工資收入損失時,保險理賠程序將被啟動。投保人未完全履行支付義務的情況具體可分為六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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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投保人發生破產清算、流動資金不足等保險合同約定的以上情況,經建設項目所帶地建設主管部門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作出支付認定并由投保人及建設工程發包人(施工承包人)簽署相關同意支付的法律文書后,保險人將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承擔代償責任,保證農民工順利拿到工資。


代償金額以保險金額為限,一般為工資保證金對應數額,即不低于造價的1.5%、不超過3%(《關于進一步完善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的意見》)。保險情形之外的免責情形,以及經濟損失之外的其他損失,皆不屬于保險公司的賠償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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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性質



農民工工資支付履約保證保險在性質上有從屬性保函和獨立性保函之分。


從屬保函是基礎合同(即《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附屬性契約,其法律效力會隨基礎合同的存在、變化、滅失而變化。因此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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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當從屬性保函項下發生索賠時,保險人首先會根據基礎合同條款以及實際履行情況來確定是否予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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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保函則獨立于基礎合同,一經開立便具有獨立效力,其效力是不可撤銷的、無條件的和見索即付的,因此也有無條件保函、見索即付保函的別稱。見索即付保函的保證責任相較從屬性保函更為嚴厲:被保險人只要提交了與保函中的約定相符合的索賠文件,保險人即應付款,而無需出具支付相關的法律文書。


見索即付保函的應用可以為農民工工資支付帶來更大程度的保障,民工權益更有保障且更易于實現。這一形式也逐漸獲得了政策支持:在住建部2018年7月發布的《關于加快推進實施工程擔保制度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中,“農民工工資支付保函全部采用見索即付保函”便被明確列為近年的工作目標將得到重點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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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期限



 農民工工資支付履約保證保險作為申請施工許可證的必要條件(其效力與工資保證金、銀行保函相同),通常在辦理施工許可證前辦理。保函有效期一般自簽單第二日起計算,直至基礎合同期滿終止。


保險期限一經確定,無特殊原因一般不予隨意變更。針對工程建設的實際情況,保險人和被保險人可以根據實際變更,提出改變或終止保險責任期限,如在暫停施工、工程延期等情況下,保險期限可經協商予以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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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費用



保險費用差異化是農民工工資支付履約保證保險的獨有特征,這也是主管部門運用經濟手段倒逼投保人履行支付義務的創新之舉:對一定時期內未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實行減免措施,而對一定時期內發生過工資拖欠的企業適當提高保費,從而引導企業及時、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


保險公司在開具農民工工資支付履約保證保險時,往往會依據企業歷史工資支付情況適當增加或降低保費,通過獎懲激勵企業加強用工管理,避免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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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梳理保險主體、保險責任、保險性質、保險期限和保險費用,以及相關的實踐成果與政策趨勢,我們不難發現:農民工工資支付履約保證保險可以充分發揮保險業的社會保障作用,也將作為政府治理欠薪、維護民工權益的重要推手,在建設行業信用管理上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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