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高溫!中暑算工傷嗎?雇主責任險能賠嗎?

2022年08月23日


先來看個案例:

小王是在某建筑工地從事砂漿攪拌工作,由于在連日在高溫下作業,在工地嚴重中暑,昏迷不醒。

經醫院救治,被診斷為:1、中暑熱射病;2、繼發缺氧性腦病,腦萎縮。

這種情況,雇主要承擔相關責任嗎?

經當地職業病防治診斷機構確認,小王的中暑屬于職業性中暑,這種情況被認定為工傷,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治病期間產生的各項治療費用、誤工費等,企業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賠償。


中暑是否屬于雇主責任險賠償范圍?


首先,要正確判斷中暑是否屬于雇主責任險賠償范圍,需要把握以下幾個方面:


一、對雇主責任險的保險標的有準確理解

按照保險學原理,雇主責任險的保險標的是雇主對雇員依法承擔的人身損害賠償責任。也就是說,只要是雇員因工作原因發生人身損害,雇主依照法律法規應承擔的人身損害賠償責任,都屬于雇主責任險保障的利益。至于人身損害事故的表現形式是疾病還是意外傷害,并不在本質上影響雇主責任險保險責任的界定。


二、要看中暑能否認定為工傷

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中暑認定為工傷的情形需要符合以下兩項:

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患職業病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2012年6月,國家安監總局、衛生部、人社部等部門聯合下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12]89號),其中的第十九條規定,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2013年12月,衛計委、人社部、安監總局等部門聯合印發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明確工作中的中暑為“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

綜上所述,如果經職業病防治部門診斷為職業性中暑,即屬于“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應認定為工傷。在這種情況下,應屬于雇主責任險保險責任范圍。


因中暑在48小時內搶救無效死亡

是否屬于雇主責任險賠償范圍?


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

中暑一種急性疾病,根據臨床表現的輕重分為先兆中暑、輕癥中暑和重癥中暑。最嚴重的中暑又稱為熱射病,熱射病會導致病人高燒、昏迷、全身多個器官出現功能衰竭而死亡。熱射病是一種非常兇險的急癥,死亡率可達40%至50%,對于50周歲以上的人,死亡率甚至達到70%

綜上所述,如果雇員因高溫作業發生重癥中暑,且在48小時之內搶救無效死亡的,則符合工傷認定標準,應屬于雇主責任險的賠償范圍。


雇主責任險不予理賠的情形


如果雇員發生中暑后,既未被職業病防治部門診斷為職業性中暑(職業?。?,也未出現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情況,則不能被人社部門認定為工傷事故,也就不屬于雇主責任險的保險責任范圍。實際上,高溫中暑不容易認定職業病,因為:

一般醫院的診斷證明不能確認職業病,需要到具有職業病診斷資質的醫療機構作職業病診斷。中暑是一種急癥,中暑者大多數不可能舍近求遠送往指定醫院救治。

職業中暑診斷不同于塵肺病等職業病,很難通過拍片等方式直觀顯現病情損害。中暑經治療后,癥狀緩解,申請職業病鑒定有難度。一般只有那些因中暑留有嚴重后遺癥的才可能被診斷為職業病。

因此,在大多數情況下,如果雇員發生了輕癥中暑,或發生了重癥中暑但未產生嚴重后果的,產生的醫療費、誤工費等相關費用大概率無法在雇主責任保險項下獲得賠償。

高溫天氣,用人單位應按照法規要求,加強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溫工作,防范安全生產事故,減少或避免職工中暑的發生。另外,企業也需進一步降低用工風險,例如,配置一份雇主責任險。

像員工中暑,如果被認定為工傷,即使企業已經為員工繳納社保,但按照勞動法規定,企業仍然需要承擔相關的責任賠償(誤工費、住院期間的護理費、因工傷糾紛而產生的合理法律費用等)。雇主責任險的相關條款則恰好對這些責任進行補充賠償,有效轉移企業在員工工傷中的責任,減少企業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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