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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07日31732000年1月,北京、上海、深圳正式啟動工程設計責任保險試點;而截至2004年,工程設計責任保險制度只是從試點地區擴大到了河北、貴州、寧波、哈爾濱等全國七省市,之后我國的工程責任保險發展經歷了17年的探索期。為進一步健全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質量社會監督保障體系,增強勘察設計單位風險承擔能力,提高勘察設計質量,濟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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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6日4057為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很多省市城市陸續建立了滿足各自實際需要的質量安全信息化平臺,但整體而言,仍存在著功能模塊不完整、數據標準不統一、分析指標不全面以及各信息平臺的數據無法實現交換共享等問題。因此結合此前推進的全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建設,此次住建部構建起了覆蓋建筑施工安全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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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1日3392意外險即意外傷害保險,是以因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事件而導致的人身傷害為保險標的的險種。早在2018年,其保費收入就已經突破了千億大關。2020年,因疫情影響出行,意外險保費收入略降,但也仍錄入1174億元原保險保費,同年,其理賠金額也達到了316億元。在建筑施工領域,意外險即建筑工程意外傷害保險(簡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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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5日3342一、濟南2021年4月7日,濟南市住建廳和市發改委為加快推進工程建設組織實施方式改革,大力推行工程總承包模式,聯合發布《關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領域推行工程總承包模式的實施意見》?!秾嵤┮庖姟诽岢觯毫幍?022年,工程總承包模式的政策制度、監管體系和配套服務基本健全;到2025年,培育一批在國內具有較強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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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6日3207早在2016年,國務院《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便要求建立健全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管理制度:由施工總承包企業在工程項目所在地銀行開設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由建設單位將應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費單獨撥付到該賬戶,由開戶銀行負責日常監管、確保??顚S?。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保障農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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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31日3269早在2018年,江蘇省13個設區市、54個縣(市)便已全面開展實名制管理工作,并實現了實名制管理平臺省、市、縣三級全覆蓋的目標。隨著2019年12月10日起《江蘇省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和工資支付保障實施辦法(試行)》的施行,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在江蘇省全面推行。為進一步加強實名制管理數據的歸集、應用,與此同時降低建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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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5日3767《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提出“健全失信懲戒制度,建立各行業黑名單制度和市場退出機制”以來,黑名單制度的建立和應用逐漸改變了信用主管部門的被動局面。隨著信用管理實踐的發展,“三色”(紅、白、黑)名單制度也被地方政府越來越普遍地應用于建筑市場管理中。為加強珠海市建筑市場誠信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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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3日35262015年以來,國務院以上海市浦東新區等地為試點,對部分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并逐步向全國復制推廣。在住建部于2017年下發《關于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審批試點的通知》、至2019年出臺《關于實行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后,黑龍江也于2020年先后下發《關于省級權限內部分行政許可事項試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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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2日3109落實2019年7月六部門《關于加快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行工程擔保制度的指導意見》的“修訂保函示范文本”要求,近日住建部區分獨立保函與非獨立保函,發布了投標保函、預付款保函、支付保函、履約保函共8個示范文本。示范文本為住建部推薦使用的非強制性使用文本,其對保證擔保的范圍、金額、方式、期間等作出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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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1日3196在2019年7月出臺的《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試點工作方案》基礎上,海南多個部門聯合印發《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提出以??谑小①僦菔凶鳛橄刃惺锌h;洋浦經濟開發區、??诮瓥|新區、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游先行區、三亞崖州灣科技城四個園區為先行先試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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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4日32082018年住建部取消《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中的“按照規定應當委托監理的工程已委托監理”要求以來,北京、成都、廣州等地相繼明確部分工程項目不再強制要求進行工程監理。在越來越多地區削弱外部監理的同時,內部監理的重要性也隨之凸顯。在廣州,此前《小型低風險工程試點工程質量安全保險工作方案(1.0)》已明確: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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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4日3546償付能力即保險公司對保單持有人履行賠付義務的能力,對于其監管是我國保險監管的核心。隨著2016年1季度起中國保險市場全面進入“償二代”時代,仍屬“償一代”下的《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也有必要調整修訂。為充分發揮償付能力監管的核心作用,更好地督促和引導保險公司恢復償付能力,銀保監會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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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3日3438在陜西省初步形成建筑領域信用評級和信用信息披露機制的背景下,2019年建筑業增加值占全市GDP 14.6%的西安市也著手建立建筑市場信用評價管理體系。針對建筑業企業已達2萬余家、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已達1萬余家的發展情況,西安市出臺《西安市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信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率先在施工總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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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2日3476保險中介機構信息化建設與管理,是本世紀初國家監管部門對于保險中介行業發展提出的一項重要發展目標。2007年4月10日,為推進保險中介行業的規范化、專業化經營,保監會印發《關于加強保險中介機構信息化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加強保險中介機構信息化建設”要求。但該文件僅圍繞“建立保險中介業務和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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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1日4542《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以及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經紀人的高級管理人員,都應在任職前取得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核準的任職資格。因此自1999年以來,原保監會陸續發布《保險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暫行規定》、《保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保險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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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9日35272019年《廣州市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試點方案》正式啟動了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以下簡稱IDI)項目,2020年《廣州市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進一步將IDI實施范圍由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擴至商品住宅、保障性住宅工程和在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其他建筑物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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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2日3529貫徹《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推廣以金融機構保函替代現金繳納涉企保證金”決策,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的“推行以保險、保函等替代現金繳納涉企保證金”部署,銀保監會在《通知》中向銀行保險機構提出工作要求:在工程建設、政府采購等領域,推行以保險、保函等替代現金繳納涉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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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8日3560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在被保險人侵犯他人合法民事權利的情況下,將由保險人在被保險人承擔侵權賠償責任時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履行賠償義務。責任保險主要承保被保險人過失行為所致的責任事故風險,常見的險種有公眾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雇主責任保險、職業責任保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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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5日3982在法律上,保險代理人是根據保險人的委托,向保險人收取傭金,并在保險人授權的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機構或者個人。1992年9月,美國友邦作為第一家外資保險公司在浦東獲批成立,也將個人保險代理人引入我國保險市場。隨著個人保險代理人逐漸成為我國保險營銷最重要的渠道,針對個人保險代理人隊伍的“高進入率+高脫落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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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4日34082020年7月2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印發《工程造價改革工作方案》,提出五項改革主要任務,即改進工程計量和計價規則、完善工程計價依據發布機制、加強工程造價數據積累、強化建設單位造價管控責任、嚴格施工合同履約管理;并決定在北京、浙江、湖北、廣東、廣西有條件的國有資金投資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項目進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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